2011年10月12日 星期三

放下比相戀更難

大部份愛情在相愛過後,都會分手收場,但到底又有多少人說著放手就真的做到?

其實放下舊愛,撇撇脫脫的離開,有誰不懂,又有誰不想?但這「心理障礙」對某些人來說真的難以打破,時間可能是良藥吧。到底要一年、兩年、五年,還是十年?沒人會清楚,亦沒人會知道在自己心深處的感覺和愛意。有些人口中總是說著,分手不會痛的,也不會傷心,他走了就由他吧。但你又有否想過,可能自己未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故事?

有人說,分手的痛大家都是一樣的,無需要特別去提及,又無需要去放大,而且痛是因為之前沒有好好的珍惜,沒有好好的愛。在此,我希望對這句說話作出一點小回應。首先,我要說明的是我們並沒有將傷感的情緒故意去放大,也沒有刻意去提及,有些時候只可能是觸景傷情。而且珍惜不珍惜,很難由別人去定奪,有些感覺只會是當事人才會知道,也無需要特別去跟別人交代,外人不了解罷。

我認為這傷痛和平常我們吃飯時選「辣度」差不多,同樣也分為小、中、大,只不過別人在選的是食物味度,而我們的就是傷痛程度。大多數人都只能感受到小痛或中痛,而每當他們看到別人有大痛時,就會覺得他們在裝啥呢,還是在找人可憐?情況就像我們在餐廳看到別人在吃四川菜還在加辣椒油般,總會說著別人在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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