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5日 星期一

喜歡一個人的感覺

曾聽過有人說,好感是淡淡的喜歡,喜歡是深深的好感。真得是這樣嗎?老實地說,在我十八來歲時,情竇初開的年紀,根本不懂得什麼是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是什麼?更別說到愛了,那對我來說更是遙不可及的東西。

有一年我認識了一個女生,小我三歲左右。現在想想,當時對她雖然稱不上是喜歡,但也不討厭。我想…這應該算是好感了對吧,沒錯這應該是好感。所以,那一陣子常常跟她走得比較近,一起吃飯、一起逛街等等,這樣算在一起了嗎?我不知道,因為當時的我根本沒想那麼多。

有一次,她哭了,我不由自主的肩膀借了她靠了一下,從那次以後,我不在是一個人了,因為我們走得更近了,甚至是逛街時,我們的手就不知不覺得牽在一起。這樣算是喜歡一個人嗎?我真得不知道。就旁人的眼光看來,也許我就像她的男朋友,但我的心裡呢?只有一團問號。

沒過多久,她開始會很常常的打電話給我問我在那裡,她開始會半夜打電話給我說她睡不著,她開始會叫我幫她買晚餐,她開始會叫我幫她做東做西。這是我應該做的嗎?我不知道,但我只覺得自由的時間愈來愈少,於是,我開始不接她的手機,我開始對她說我想睡覺,我開始叫她自己去買晚餐,我開始對她說我很忙。

我就像一隻脫了線的風箏一般,時常讓她找不到人。有一次,她藉故說電腦壞掉了,叫我過去看,我沈默地很快就把電腦修好,正當我準備離開時,她從皮包拿出了七塊錢給我,我問她說給我錢做什麼,她說她現在想吃布丁,而且她不吃統一布丁,一定要桂冠熟布丁她才要,而且還千交代萬交代我不要買錯了。當時我的心裡有點不高興,而且她只給我七塊,錢也不夠。我就很心平氣和的對她說,你只給七塊,請問大小姐,布丁有賣半個的嗎?當然…布丁沒有賣半個的,她的意思我很清楚,她要叫我自己生八塊出來,然後千里迢迢的到附近的超市買布丁回來給她吃。

你相信嗎?我們居然就為了一個布丁鬧翻了。我拿了那七塊錢後,走到了摩托車旁想了一想,最後又走回了宿舍,很明顯的,我沒去買布丁,而且,我把手機關機了,準備睡覺。半夜十二點時,我們那一棟宿舍的門鈴響了,是她,她跑到我住的地方來跟我要那一顆布丁,當時,我趕緊跟室友交代說我不在,隨即我便衝到頂樓的陽台躲了起來。她不相信我室友的話,於是便氣衝衝的叫我的室友把房門都打開給她檢查看看我有沒有躲在裡面,當她檢查到三樓的房間時,我只躲在三樓的陽台外,我們之間只隔了一座牆,當時的氣氛真得是緊張萬分,果然,我還是不適合玩躲貓貓,最後當然被抓包了。

冷風颼颼,我和她就在三樓的陽臺上對峙著,當時的我很狼狽,只穿了藍色睡褲和白色內衣,而且還穿了一雙大賣場裡五雙一百的塑膠拖鞋,但我還是要很帥氣把一隻手搭在陽台的護牆上,以側面四十五度角冷漠地面對著她,任憑風吃亂了我的頭髮,我的眼睛仍舊凝視著黑暗未知的遠方。 

『布丁呢?』她雖然生氣的問,但我一句話也沒答。
『我的布丁呢?』她再問,我依舊沈默。
『你是什麼意思,說清楚。』我還是沈默。
『你到底是想怎樣?』我還是沈默、沈默、沈默。

後來,她開始對著我狂罵,我想大概有十分鐘之久,一直不停的數落著我,當時的我只能用沈默來維護我僅剩的尊嚴,她罵累了的同時,我終於說話了,而且只說了一句。

「你說夠了沒?我要睡覺了,我們之間就這樣吧。」我很帥氣的說。

話一停,只見得她哭紅了眼睛一股腦的衝下樓去,後來就再也沒來找過我了。這樣算是分手了嗎?我不知道,也許就沒有開始過,那何來的分手呢?

這算是喜歡嗎?我想不算,因為喜歡一個人的感覺不會如此糟糕,所以經過這件事以後,我的肩膀再也不敢隨便借女生靠,只因為…自己喜歡的女生一定是先有好感,但有好感的女生卻不一定會喜歡。畢竟男人女人之間互相吸引的必要條件一定是不討厭對方,與對方有好感更進一步才會互相連絡、約會、牽手、擁抱、做愛做的事等等。但喜歡卻是要經過長時間瞭解才能由好感慢慢演變而來,至少這對現在的我來說是這樣。

自己瞭解自己就已經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更何況是瞭解一個完全陌生的人呢?這難道不需要時間嗎?所以在男女在一起之前,千萬不要被一開始虛幻的感覺所矇蔽了,那些都是不切實際的東西。

我可以對很多女生有好感,但喜歡的人卻只能有一個,在喜歡上某一個之前,我會花時間去瞭解那一個才是最適合的我。而不是看到了一個有好感的女生就開始窮追猛打,自以為是的付出自己的感情,到頭來,卻連那個女生要的是什麼也不知,這樣就算追到了又如何?追到了才是痛苦的開始呀…!曾看過一句話,愛在矇矓不清時最美。這句話說得沒錯,在霧裡看花永遠是最美的,但我卻覺得要打破這層矇矓看到的,那才是真正的美,不是嗎?

1 則留言:

  1. 我覺得,你這樣好像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發展,有沒有考慮過那個女生的心情呢?
    讓一個女生哭是一個男人該做的事嗎?
    其實你不必不理他,你可以跟他做個很好的朋友阿,為什麼要故意迴避她?
    就算不喜歡她,感情很模糊,但也不用如此刻意的傷她的心吧

    不好意思這是小人的見解,如有冒犯請見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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